所謂沒有結婚證就已生下孩子,那么在給孩子辦理戶口的時候就會有一點小插曲,來看看具體怎么給未領結婚證就生的孩子上戶口吧。
首先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決定),并保存好繳費的收據。
繳費的數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成功繳費之后,媽媽們只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母親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除了需要補辦結婚證以外,對于孩子上戶口還需要準備小孩的出生證明、伴侶的戶口本、身份證、孩子落戶申請書(這些材料必須要各復印一張),接著提交給派出所辦理戶口的工作人員才算落戶成功。
1、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本人上年度年收入的二倍征收。
2、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按本人前三年中最高年純收入的二倍征收,本人年純收入不到五千元的,按五千元計征。
3、城鎮居民中的無業人員,按本市(鎮)居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倍征收。
4、農民按本村上年度人均純收入的二倍征收。
另外在最后提醒大家的是,一定要提前把結婚證辦理了,然后在孩子還沒出生前辦好準生證就不會出現上戶口時會繳納罰款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