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2日不太適合結婚,但可以贈送彩禮或訂婚。這是因為當天既不是傳統的黃道吉日,又不是特殊的好日子。當然,要是不在意吉日挑選,那也可以在當天舉辦婚禮。
2020年4月12并不是傳統的黃道吉日,當天不忌諱嫁娶,也沒有說適合結婚,屬于平日。由于4月12在星期天,不在意吉日的新人圖方便的話也可以選擇它作為婚期。根據啟蔻的數據顯示,當天全國有1391對新人結婚。
2020年4月特殊吉日為4月5日,它是清明節(4月4日)之后。清明節是祭拜祖先的傳統節日,當天總是帶有別樣的傷感。而結婚則又是喜氣熱鬧的事情,所以不宜在4月5日舉辦婚禮。
4月1日,農歷三月初九,星期三
4月3日,農歷三月十一,星期五
4月9日,農歷三月十七,星期四
4月17日,農歷三月廿五,星期五
4月19日,農歷三月廿七,星期一
4月24日,農歷四月初二,星期五
4月29日,農歷四月初七,星期三
4月30日,農歷四月初八,星期四
經過雙方父母認可后,盡可能的提前規劃好婚期,因為婚禮籌備項目繁多,短時間內難以做到滿意的效果。建議至少提前6個月,時長以1年左右為宜。在定婚期時要考慮預算、氣候、婚慶公司及酒店等。
一般婚期經過新人商討,父輩認可后不能輕易修改。如果由于疏忽不能預定到吉日當天酒店,此時有兩種方式,即更換酒店或更改慶典時間。并且第一時間和雙方家庭溝通,因為他們可能已經向好友透露婚期,并給予充裕時間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