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呢,我們的新人和證件可是都要一起出現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的!那么你說如果自己的戶口是集體戶口性質,是否有額外的材料準備呢?
1、雙方身份證原件。
2、集體戶口簿內的戶口卡或者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不管是集體戶口還是單獨的家庭戶口,結婚登記其實沒有那么麻煩,還有就是結婚登記那天新人們要開開心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