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掉了可以補辦,但不能一個人去民政局補辦。這是因為補辦是指從未到民政局結婚登記的男女,得按照最初的流程走。如果是申請補領,那可以由夫妻1人前往辦理。
結婚證掉了可以補辦,但結婚日期會變為登記日期。這是因為補辦意味著重新登記結婚,結婚時間按照登記時間算。
如果不想結婚時間被更改,可以申請補領。實際上,結婚證丟失屬于補領,但很多人為了方便直接就申請補辦。
補領是已經領取過結婚證,但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結婚證丟失、損毀或信息內容存在錯誤等再次領取結婚證的情況;補辦是舉行了結婚儀式或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還沒有到民政局登記結婚的男女。
結婚證一個人不能補辦。因為補辦屬于兩人從未登記結婚,需要夫妻同時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申請。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和3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而要是補領的話,可以由夫妻一方到原結婚證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只要夫妻關系還存在,拿夫妻證明、身份證和戶口簿到民政局補領結婚證。
(1)有效的身份證(可以是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2)有效的戶口證件(戶口簿、集體戶口本人頁、戶籍證明原件)
(3)雙方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證件照片3張。原結婚登記時間超過1年的,應重新拍照。
(1)初審:檢查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確認屬實并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受理。
(2)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3)審查:對《申請補領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并按指紋。
(4)登記:符合補領結婚證條件的,當場給予發放新的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要是想了解更多結婚補辦知識,可以看:結婚證不見了怎么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