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異地相愛,戀情很穩定,到了結婚的時候就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領取結婚證。那么結婚登記異地能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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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異地能否辦理主要有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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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雙方都是異地
如果男女雙方都是異地,那么結婚登記異地是不能辦理的。必須回到男女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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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雙方有一方是本地戶口
如果一方戶口所在地在當地,另一方戶口在外地,還是可以在一方的當地辦理結婚證,需要帶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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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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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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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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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1、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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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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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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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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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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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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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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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異地能辦理的前提是必須有一方是本地戶口,這樣才可以在異地領結婚證,可以帶齊相關證件選在民政局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去,不會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