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的孩子戶口怎么上?一般需要父母或監護人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入戶。申請需要的材料有:未婚生育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
根據戶籍辦理規定,未婚生育隨父需出具親子鑒定書,未婚生育隨母則不需要相關親子鑒定書。具體上戶口流程如下:
1、由村委會或街道居委會出具未婚生育證明
2、父親或母親到派出所提出入戶書面申請。
3、提供父親或母親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出具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后出具)。
1、身份證明證件:例如,身份證、戶口本和嬰兒出生證等。沒有此類證明,就需要到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安派出所申請鑒定證明。
2、孩子和父母到司法鑒定中心采血參加鑒定,并完成身份驗證工作。主要驗證身份證明、留指紋、照相。
3、如果鑒定人不方便到機關里面進行,司法鑒定員根據實際情況會上門采樣和驗證身份。
1、孩子入戶隨父親或母親都是自愿的。孩子到底跟誰,需要兩人協商好。
2、如果孩子在外地出生,還需要提供父親或母親單位證明,或者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3、孩子上戶口和房子沒有關系,只要能提供相關證明就能在戶籍所在地入戶。如果只有房子沒有戶口,就不能給孩子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