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犀姐想到一個很合適的詞語來形容婚姻法,那就是“月老”。雖然婚姻法沒有牽線的能力,但卻具備了月老為新人婚姻保駕護航的能力,像男女什么年齡結婚才合法,結婚時要準備什么樣的證件,可都是我們要了解清楚的。
在我國現行的婚姻法中規定男女的法定結婚年齡分別是:“男性不得低于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低于二十周歲。”所以婚姻法這個“月老”首先要看的是你的婚姻年紀符不符合哦。
要想讓“月老”給你們的婚姻加上牢牢的一把同心鎖,也得讓“月老”給你們登記在冊不是嗎?下面就說說婚姻登記流程該怎么做。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最后要說的當然是婚姻登記需要的材料啦!你想想,如果沒有證明,“月老”那么忙,怎么知道你和誰結婚不是嗎?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證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婚姻法保護著我們的愛情,就像月老守護你們的婚姻一樣,如果你們是真心相愛的,那么就用結婚領證來證明對彼此的真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