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經歷了一段婚姻后,第二次結婚也是可以的,畢竟誰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那么在第二次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帶什么手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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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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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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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事人提交3張大1寸雙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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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離婚過的,需要帶上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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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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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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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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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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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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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其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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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帶什么手續和第一次結婚差不多,但是如果離過婚的就需要額外再帶離婚證,辦理流程則和第一次結婚登記流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