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可不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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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好日子了,可是身份不見了,這可急死人了,怎么辦?可不可以用臨時身份證代替呢?我們來看一下《婚姻登記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律吧!
《婚姻登記條例》中規定:當事人無法提交居民身份證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結婚登記可不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中對臨時身份證和居民身份證也作了發法律說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看了之后,安心了吧!臨時身份證的作用也是很大的呢!丟失了身份證又來不及補辦的新人,不要錯過好日子咯!趕快去申請臨時身份證登記你倆的婚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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