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作為不動產,是我們人生中非常重要和奢侈的物質財富了。夫妻結婚,涉及到房產的歸屬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國的法律,也隨著時間的發展更加嚴謹了。那么新婚姻法婚前買房的相關規定,都有哪些呢?就跟著婚聚網小編來看看吧!
新婚姻法婚前買房
新婚姻法關于婚前買房的規定,規定的非常細致。出資人是父母,房產為貸款購買,首付產權歸屬人,都需要注意。
小編先要將的是,婚前婚后以哪天為準。在我國結婚證是唯一證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所以結婚也是以登記結婚的當天來分別的。所以在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也是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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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注意的是,買房要加名字。共同買房人要在購置合同,貸款合同等相關文書上加上名字,避免日后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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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注意的是,贈與要公證。公證書不是私下簽字就算數的,要去專門的公證處辦理。如果一方沒有出資,另一方表明將房屋贈與另一方,需要簽訂贈與協議,并且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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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注意的,一定要出資有具,就是說,如果不想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出資的證據,比如轉賬的證明,體現的證明等等,都要保護好,作為保護自己權利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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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注意的是,要寫清份額。份額是以前很少會考慮到的,但其實非常重要。房屋很難在空間上分開,但是置換成貨幣就可以了。必須算好雙方對所占份額各是多少,最好也進行公證,才不會有所糾紛。
其實法律規定,只是來讓不和協的事情,越來越少。如果是溫馨和睦的家庭,也不會因此受到任何的影響,都是有益無害的。新婚姻法婚前買房的相關規定,你了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