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是用法律的手段保護夫妻單方,婚前獲得的財產。今天婚聚網小編就為大家普及一下,依照我國法律來講,婚前財產如何界定。
婚前財產的定義
“婚前財產”屬于法律名詞,指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已經獲得的財產。無論是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就都可以成為被法律保護的婚前資產。
婚前財產如何界定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以婚姻登記的時間為準。婚前財產可以主要分成四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包括:勞動所得的報酬、獎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益,通過知識產權獲得的財富,繼承或被贈予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所有合法的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獲得的財產權利,如債券。
3.個人婚前財產所得的利息,如銀行存款利息、債務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的形式存在,但婚后轉化為另一形態的財產。如:用婚前的存款購置的房屋、珠寶。
結婚登記日以后,一方單獨或雙方共同的財產,其中除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約定協議外,將作為婚后夫妻的共同財產。這是改革后《婚姻法》的規定,目的是簡化財產關于,若感情不和離婚時,易于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應該做嗎?
婚前財產公證近幾年內才被普及,關于是否選擇其實無可厚非。國家頒布相關的法律條例是為了保護公民、減少糾紛、維護家庭的和諧與安定,歸根結底是為了保護我們的利益。遵從也無妨。另外,婚姻不僅是兩個人事,更是兩個家庭的事,婚前財產公證其實是最簡便的方法提前化解可能會有的爭端。
婚前財產公證不意味著對感情的猜疑、對婚姻、愛人的不信任。我們生活在法制社會,依照法律生活也能讓我們感受到便利,也是社會發展的推動。
婚前財產如何界定,小編已經介紹給了大家,實際操作起來,請根據個人情況征求律師的建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