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夫妻并不占少數,很多人會覺得這個話題較敏感。似乎進行了財產分割手續,就是質疑了感情。但小編覺得不是的,我們生活在法治社會,每一個法律條例的訂立,都是為了我們能在法律的保護下生活的更好。為了方便想做財產公證的朋友,婚聚網小編今天就講講,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婚前財產分割是什么?
我國《婚姻法》修改后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婚前財產指,在婚姻登記日之前取得的財產,婚前屬于個人所有,且不因婚姻的時間長短而改變為共同財產,任何非所有權者不得侵犯。
這里提到的財產,不僅僅是指錢,它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動產、不動產,只要是合法取得,就有資格得到保護。
婚姻財產分割相關法律條例原文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則為夫妻一方財產:
(一) 一方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去哪兒做?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出具書面材料才算有效。每個城市的公證處都能做,建議具體事宜要請律師參與指點,使得公證書更為完善。但是,每個公證處都有工作人員做專業指導,只要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婚前財產如何分割的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條例,小伙伴們了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