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是結婚必不可少的環節,在領結婚證前做婚檢也有利于結婚當事人清楚自己和對方的身體狀況,確保以后的孩子健康。那么結婚體檢是必須去的嗎?不做婚檢可以領證嗎?小編這就為大家來一一解答。
?
結婚體檢不是必須要去的,因為我國目前登記結婚已經取消強制婚檢了,完全是自愿性質的,大家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
?
但在以前舊條例的規定中,在實行婚檢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檢查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檢查證明。在婚檢制度實施過程中,由于婚姻法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確,這就帶來兩方面的問題。
?
1、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檢機構出具的檢查結果無法認定當事人是否患有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否可以辦理登記。
?
2、由于檢查沒有針對性,這就造成婚檢中存在檢查項目多、收費高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因此,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尚未明確的情況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如果結婚當事人從雙方健康的角度考慮,可以自愿到醫院檢查身體。
?
所以婚檢是自愿性質的,由結婚雙方根據自身意愿決定,不做婚檢也是可以領結婚證。
?
?
做婚檢有利于夫妻知道對方和自己的身體狀況,有利于確保自己以后孩子的健康,如果不做婚檢就無法得知以下幾個信息:
?
1、不應結婚的對象
1)嚴重的遺傳病患有者和先天畸形。
?
2)患有無法矯正的生 殖 器官畸形,不能進行正常性生活者。
?
2、不宜結婚對象
男女的雙方的近親中都患有同一種遺傳病,這主要是指隱患性遺傳病。
?
3、暫緩結婚的對象
1)可以矯正生殖器官畸形后再結婚。
?
2)患有嚴重疾病的活動期。
?
3)患有傳染性疾病不應立即結婚。
?
4) 甲肝、乙肝患者
遺傳病家史成陽性。這種情況婚姻可不受限制,但要考慮生育時可能要遺傳給下一代,生育風險隨時存在,建議先去咨詢門診或進行治療。
?
結婚體檢不是必須去的,結婚體檢是自愿性質的,不去做婚檢也是可以領結婚證的,但是可能會存在一些兩人不知道的隱患,所以建議大家都在結婚前去做婚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