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領結婚證結婚合法嗎?未領結婚證,結婚不合法。一般來說,舉辦宴席或婚禮只是得到父母和鄉親的認可。要想得到國家法律認可,那就需要到民政局登記結婚。
對于已經舉行宴席或婚禮的新人,如果還沒有到民政局登記結婚,那就是非法同居。對于這種情況,應該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讓法律認可夫妻關系。
有些新人選擇先舉辦婚禮,婚后再去領證,這是合法的。因為籌備婚禮的過程中,雙方家庭可能會因為各種問題導致婚姻破裂。保險起見,先不登記結婚,避免產生各種法律糾紛。
如果沒有到法律規定的年齡結婚,就算得到父母允許或辦過宴席,也是不合法的、無效的婚姻關系。男生滿22周歲,女生滿20周歲結婚才是合法的。
a.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b.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c.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d.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a.初審: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并詢問相關情況。
b.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c.審查: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并按指紋。
d.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