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解放前直至八十年代左右,在四川農村的都相差無多,主要分三天來進行。
婚禮的前一天,稱之為過禮酒。男方要請一名廚師準備酒席,然后再請一支3到4人的農村樂隊(敲鑼打鼓吹嗩吶的傳統樂隊),最后加上幾名親友給成禮品隊。然后一路敲鑼打鼓,擔著裝有豬肉、大米、面條等禮品的籮筐送往女方家,這就是過禮。然后女方家要請自家親友吃嫁女酒,親友們晚上則在女方家給新娘子唱“嫁歌”,也稱為坐歌堂,氣氛既喜慶又熱烈。
婚禮當天,也稱王酒。在樂隊的伴奏下,女方就帶著嫁妝前往男方家,這些嫁妝有立柜、箱子、床、衣服、床上用品、寫字臺等,一些嫁妝是要要刷上大紅漆的。中午的時候,男方家就邀請親友吃酒,就是正酒了。晚上,完成結婚儀式,鬧洞房后,就算正式完婚了。
婚禮第二天,稱為散客酒。親友們吃完早飯就各自回家。然后新郎新娘要送禮謝媒人。男方婆婆這時要翻新娘嫁妝箱子的四角,要是女方母親在四角放了錢,婆婆就要成倍添上些錢。女方母親還要在箱子面上放翻箱禮錢。最后,新郎新娘回娘家,女方家辦回門酒,婚事就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