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落戶是很多人的目標,不少人就像通過結婚的形式獲得戶口。但是他們也有疑問,北京戶口結婚幾年之后可以遷入呢?婚姻投靠落戶有沒有條件嗎?
北京戶口結婚5-10后可以遷入。根據北京落戶規定,夫妻投靠落戶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Ps: 第一條“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是最基本的條件;第二條是補充說明,其實是為結婚很晚或者再婚的人準備的。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指屬于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請人為外省市非農業戶口的,其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須出具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6、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后協議離婚的須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