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嫁由來其一:
哭嫁的風俗,不知道起源于什么時候。戰國時期,趙國的公主嫁到燕國去作王后,她的母親趙太后在臨別時"持其踵,為之泣,祝曰,必勿使返。"大約就是后來長盛不衰的哭嫁風俗的濫觴了。
這種風俗,直至清末還盛行于四川農村中,隨地區變化而大同小異。解放前,聽老人們說,早些時候,沒有嫁而不哭的人家。如果出現嫁而不哭的姑娘,也會被鄰里看作沒有教養的人,傳為笑柄;相傳有出嫁姑娘不哭而遭母親責打的事。
舊時宣講故事中,有花轎臨門,父親強令哭《迎風罵媒歌》的情節,可知哭嫁是有歌詞的,帶有表演性質,原是用來渲染氣氛,以悲襯喜;不過,因為婚姻是包辦的,真哭真罵的也不會少。
哭嫁由來其二:
哭嫁習俗源于原始時代的掠奪婚(即搶婚)。面對武力和強暴,女人沒有別的選擇,哭是惟一的反抗。從此以后,哭與嫁便結下不解之緣,年復一年,代代相傳,形成后世的哭嫁習俗。
在中國,漢族、土家族、藏族、苗族、畬族、彝族、壯族、哈薩克族、閩西客家、桑植白族、黔西北仡佬族和黑河俄羅斯族等民族都有哭嫁習俗。據顧希佳《禮儀與中國文化》記載,這一風俗各地名稱不同,或叫“哭出婚”,或稱“哭嫁囡”,或稱“哭轎”。有的地方,母親、女伴等也陪哭,邊哭邊唱《哭嫁歌》。歌的內容因人而異,有世代傳承,也有觸景傷情或發泄不滿,而這些《哭嫁歌》已成為我國民歌的一種別致樣式。潮安縣鳳凰山畬族,就至今仍保留有《阿姐欲嫁目汁流》的歌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