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傳統結婚習俗中,回門宴是整個婚事中的一項重要儀式,那么,什么是回門宴呢?
結婚習俗中,回門即女兒偕女婿回娘家認門拜親。回門的時間依各地的結婚習俗不一,古時是成婚后第三日、第六日或第七、九、十日或滿月時,由女婿攜帶著禮品,隨新娘返回娘家,拜謁妻子的父母及親屬。因為回門必須是新婚夫婦一起,所以又稱“雙回門”,取成雙成對的吉祥意。
回門宴由女方家擺設,款待新婿。意義重大,有女兒不忘父母的養育之恩,有女婿感謝岳父母的謝意,有新婚夫婦恩愛和美的象征意義。
因為回門宴是自古相傳的結婚習俗中的一項重要儀式,所以新娘家的老人們就非常重視三天回門這個風俗習慣。新郎在事先要從思想上與禮品上做好準備,爭取給岳父岳母等新娘的娘家人留下一個好印象。
在選擇禮品時,要買新娘家老人喜歡的及適合他們的禮品,新郎新娘要認真打扮、修飾,盡量保持在婚禮上的那種漂亮美好的形象。
到新娘家后,要首問候老人,新郎在這個時候就得改口,跟一起叫爸爸、媽媽了。而且要叫得親切而自然,對親友與鄰居們也要親切熱忱,主動打招呼,要顯得彬彬有禮。
在回門宴上,新娘要陪著新郎向父母、親友及鄰居敬酒并致謝。吃完飯后不要急著離開,要多陪父母一會,在告辭離開前要主動邀請老人及親友到自己家里做客。不能在新娘家過夜,要在天黑前趕回新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