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了怎么補辦:
(一) 需要申請補辦手續
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結婚登記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后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二)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系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應提交以下證件: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張。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件之日起7日內審查核實并出具《夫妻關系證明》。
需要說明的是《夫妻關系證明》與《結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場
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于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補領結婚證并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
結婚證丟了怎么辦
1.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3.補辦結婚證是可以由當事人委托他人辦理,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委托書。
4.委托書上還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5.受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如果婚姻登記檔案丟失,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